关于辽宁省2023年第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的公示
2023年01月04日 16:16

根据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有关单位申报、初审推荐、复审核查、专家评审论证和省科技厅党组会审定等程序,现将辽宁省2023年第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。

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,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联系方式。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。

联系方式:

驻省科技厅纪检组 联系人:武耀博

监督电话:024-23983115

通信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103室

邮政编码:110004

省科技厅规划与平台处 联系人:李 昊

监督电话:024-23983439

通信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001室

邮政编码:110004

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人:郑 磊

监督电话:024-23983438

通信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10室

邮政编码:110004

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联系人:杨晓辉

监督电话:024-23983322

通信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607室

邮政编码:110004

辽宁省科学技术厅

2023年1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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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附件:辽宁省2023年第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清单.pdf